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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漢廷質詢柯文哲社宅租金更合理

#社宅租金應以市民收入可負擔為原則
先簡單點出跳票,政見未落實。然而重點不在跳票,而是如何更好。

社會住宅租金計算,應以市價考量為標準?或是以市民收入可負擔為標準?何者較符合「社會住宅」之概念?

市長坦言,要以市民收入負擔為標準。

因此,市府兩個版本計價模式都考量市價,是戰略錯誤。

房價漲、薪水不漲,社宅租金卻跟著房價漲,那還叫社會住宅嗎?社宅租金以市民收入為標準,才能對房價起到價格錨定效果。

當然如何解決台灣低薪,是另一個問題,過去多篇論述,在此不表。

至於成本,市府在計價公式有大問題,不僅房屋稅地價稅不應計算,興建的費用也應另行計算,不過礙於時間未能詳述,縱使市價對折市府都不虧。

社會住宅,蓋到目前為止,良好效益尚未產出。報導指出,社宅附近房價要不沒影響,要不就上漲。客觀說,社宅平抑房價功能尚未實現。

詳細計算市府在社宅投入,造福一戶平均投入一百多萬元;然而入住市民卻僅受惠二十一萬元,倘若相同金額用在租金補貼,市民可完整受惠一百多萬!因此,社宅必定要創造更大效應、其他目的,花這麼多錢才叫「值得」。

社宅能不能最終讓全民受惠?市府提出五大願景,然而在專案報告中,五大願景或者尚未實現、或者邏輯不通、或者空話一句,這都有賴於市府更詳細論述。

比如,為什麼社宅花大錢能讓全民受惠?市府說因為可以改變城市美學。嗯...兩者間的因果關係不用更詳述嗎?改變城市美學不應該是都更幹的事嗎?

社宅方面,北市領先全台,與其單純苛責,我更希望是自己的建議能被市府採納、實踐有成、最後全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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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января 2021 г. 17:04:16
00: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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