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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會重新評級:大亞灣又洩一級輻射!中電隔三周後公佈依足大陸做法!

(蘋果日報)大亞灣核電廠在短短半年內發生兩宗洩漏輻射事件,最新一宗「 1級(異常)事件」發生在上月 23日,核電廠 1號機組核反應堆,一條盛載冷卻水的鋼管,出現三條最長三吋的裂痕,並洩漏 2毫希輻射。身為核電廠大股東的中華電力未有吸取 6月遲報另一宗漏輻射事件的教訓,事隔三周後昨日才公佈。政府要求中電檢討公佈核事故的發放安排,以增加核電廠的透明度。本報上周六向中電查詢有關洩漏輻射事件,但昨日才獲回覆。中電安排了多份報章記者出席旗下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陳紹雄主持的記者會,他先簡介中電就 5月份發生的核事故跟進工作後轉入「正題」,指大亞灣核電廠上月 23日發生一宗被列為 1級(異常)的洩漏輻射事件。陳紹雄說,核電廠人員為 1號機組核反應堆進行檢測時,發現其中一個用作冷卻反應堆、粗 14吋的鋼管,有兩條分別長 3吋及一條長 1.5吋的微細裂痕,裂痕上亦出現硼(化學物料)結晶;由於鋼管所載的冷卻水含輻射,因此令安全殼廠房內的輻射量上升 2毫希( micro sievert),「一個人平時睇電視,或者做身體檢查,一年都會吸收約 2至 3毫希輻射」。他指,該鋼管只會在核反應堆關掉時才盛載冷卻水,核電廠人員進入安全殼廠房檢查時亦穿了保護衣物,強調是次事件不會造成嚴重輻射洩漏,也沒有人健康受損。大亞灣核電廠今年 5月 23日曾有一條盛載核原料鈾元素的金屬棒出現裂痕,但中電以不影響公眾健康為由,事隔半個月被傳媒踢爆才公開事件。記者質問陳紹雄為何不吸取教訓盡早公佈今次核事故,他搬出「國際慣例」作擋箭牌,表示凡列為 2級以下的事故,毋須即時向公眾交代,「如果事無大小都通報,可能變咗狼來了,公佈或唔公佈都要平衡」。核事故共分為 0至 7級共八個評級。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批評,中電沒即時公佈洩漏輻射事件是死不悔改。她擔心隨着核電廠機件老化,更嚴重的事故陸續有來。她又指,大亞灣不屬本港司法管制範圍,核電廠完全無王管,「上次事故都冇吸取教訓,完全擺出一副你奈我唔何嘅態度」。綠色和平項目主任古偉牧指出,根據本港標準,日常接觸 X光等輻射的工作人員身上有量度輻射的儀器,每年總量不可超過 20毫希,一旦超標須停工。一般市民每年吸收輻射總量不可超過 1毫希,換言之今次事件已超標,若人體吸收逾 1希,即 1,000毫希的輻射,或引發白內障。高量輻射輕則引發皮膚紅腫或嘔吐,重則致癌或誕畸胎。政府也不認同中電遲公佈事故。發言人表示,本月 2日收到中電通報,並透過天文台監測空氣中的環境輻射劑量,確保對公眾沒有構成任何影響。當局亦聯絡廣東省核管辦了解,而內地核電站周圍設立的輻射監測點獨立監測,亦未發現異常。發言人指,會要求中電就其向外公佈有關事件的方式作出合理安排,以提高大亞灣核電廠運作透明度。核電廠的安全諮詢委員會主席何鍾泰說,昨午中電才以電郵通知全體委員,他明白中電欲調查事件才公佈,但通報時間確有需要檢討。委員曹宏威認為,如只在安全殼內洩漏輻射,先妥善處理才知會委員會並無不妥。根據國際核事故分級表,核事故發生後,國際原子能機構會就事故進行臨時評級,事後再確認,調查後可重新評級。零級只屬偏差現象,不影響安全。核電廠只須向國際原子能機構上報一級或以上的事故,但甚麼情況才通知公眾則沒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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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ноября 2010 г. 15: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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